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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个案子,两个诉讼请求?「备位诉讼」到底是什么黑科技?
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6-07-27 10:37:23点击:

备位诉讼的价值,在于用一次诉讼,覆盖两种可能。它并非要求当事人放弃任何实体权利,而是通过程序技术的精巧设计,将“非此即彼”的诉讼风险转化为“进退有据”的梯次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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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什么是备位诉讼?】

备位诉讼,又称客观预备合并之诉,是指原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,针对同一被告,基于同一法律事实,同时提出两个具有先后顺位、相互排斥但相互关联的诉讼请求。

其核心逻辑可概括为:

● 主位请求:优先主张、最想要的结果。

● 备位请求:主位不被支持时,退而求其次的“保底请求”。

法院先审理主位诉请,若成立则无需审理备位诉请;若主位诉请不成立,则继续审理备位诉请并作出裁判。

【备位诉讼的四大核心特征】

1. 关联性

多个诉讼请求之间须具有关联性,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,并在同一诉讼中针对同一被告提出。若法律关系不同、主体不同,则缺乏提起备位诉请的前提。

2. 互斥性

主位诉请与备位诉请须存在冲突关系,二者不能同时成立。例如,请求确认合同有效与确认合同无效、请求继续履行与请求解除合同——此类相互排斥的请求,方符合备位诉请的互斥性要求。

3. 顺位性

原告须明确先后顺序,后一顺位的诉请以先位诉请不成立为前提条件。法院应当先审理先位诉请,在先位诉请未获支持时,再继续审理备位诉请。

4. 明确具体

备位诉请本质上是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,须满足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,即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。

【备位诉讼的典型适用场景】

(一)合同效力不确定情形(最典型)

合同效力在未经法庭审理前往往处于不确定状态,这是备位诉讼最为常见的适用场景。

典型配置:

主位诉请:确认合同有效 + 请求继续履行/违约赔偿

备位诉请:若合同无效/被撤销,请求返还财产、折价补偿或赔偿损失

《指导意见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在合同纠纷中的释明责任,覆盖了解除合同、继续履行、合同无效三种情形下的备位诉请引导。

(二)公司决议效力纠纷

公司决议效力存在“不成立”“无效”“可撤销”三种状态,定性差异直接影响诉讼结果。若仅主张无效而法院认定为可撤销,且已过60日除斥期间,将面临败诉风险。

策略配置:

主位请求:确认决议不成立(无除斥期间限制)

第一备位:确认决议无效(无除斥期间限制)

第二备位:撤销决议(须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)

关键提示:单纯起诉无效不能中断可撤销的60天除斥期间。若起诉时已超60天,撤销权在法律上已经消灭。因此,最稳妥的做法是在起诉之初的60天内,通过备位诉讼将撤销决议列入诉状。

以往案例中明确认可: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同时,提出备位诉请主张股东权益,两个诉均符合立案标准。

(三)返还原物与损害赔偿

标的物可能发生毁损、灭失或被他方善意取得,导致返还原物的请求客观上无法实现。

典型配置:

主位诉请:返还原物

备位诉请:若原物不存在或无法返还,判令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

此举有助于原告在一次诉讼中充分获得法律救济,避免因物权追及不能而遭受败诉风险。

(四)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责任竞合时当事人的选择权。但当事人往往难以判断应选择何种请求权,备位诉讼提供了解决路径。

观点分歧:有观点认为两种责任可同时成立,不满足互斥性条件;但也有实务观点认为,允许备位诉请更符合纠纷一次性解决原则。

【实务操作要点与风险提示】

1. 提出时点

备位诉请最迟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。但更稳妥的做法是在起诉时即与主位诉请一并提出,以尽快固定争议焦点,避免后续增加诉请可能遭遇的程序障碍。

2. 诉讼请求的表述技巧

备位诉请须明确、具体,不能含糊其辞。建议在诉状中清晰标注“第一项诉讼请求(主位诉请)”和“第二项诉讼请求(备位诉请)”,并说明备位诉请的附条件性质。

参考表述:

“二、若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,则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XX元。”

3. 上诉审的特殊问题

备位诉讼的一审判决进入二审后,可能面临审级利益的争议:

一审支持主位、被告上诉:若二审认为主位不成立,对备位径行裁判可能引发被告对备位诉请的审级利益主张。部分地区倾向于调解不成则发回重审。

一审驳回主位、支持备位:原告上诉后,若二审改判支持主位诉请,备位诉请自动失效。此时被告若未上诉,可能面临被动局面。

4. 诉讼费用

实务中通常以两项诉请中标的额较高者计取,不宜叠加计算;级别管辖亦以较高标的额确定。

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,更在于对规则的灵活运用。备位诉讼制度的推广,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从“形式审理”向“实质解纷”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
对于当事人而言,在维权之初就应树立“底线思维”,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,合理规划诉讼策略。当遭遇法律关系复杂、定性存疑的纠纷时,不妨借备位诉讼请求破局,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坚实后盾,实现纠纷的一次性、实质性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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