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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期间取走孩子22万存款,压岁钱仅剩40元?
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6-06-03 09:27:43点击:

过年给孩子压岁钱,是我国的传统习俗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,孩子们收到的压岁钱数额也越来越可观。然而,这笔钱究竟归谁所有?父母能否自由支配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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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孩子的钱,父母也不能随便花】

王先生与李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为孩子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,将孩子收到的红包、礼金等共计20余万元存入其中。2025年,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,孩子归父亲王先生抚养。

离婚后,王先生查看孩子账户时惊讶地发现,原本20余万元的存款,账户余额竟然只剩下40多元。经查,母亲李女士在离婚前后曾多次大额取款。

法庭上,李女士辩称,自己取出的款项100%都花在了孩子身上。她表示自己无工作,孩子父亲也不给家用,这些钱都用于孩子的日常开销和教育支出。

【法院判决:厘清“代管”与“所有”的界限】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本案的核心在于明确压岁钱的法律属性及监护人的权限边界。

首先,压岁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。亲友赠与孩子的红包、礼金,性质上属于对孩子的赠与,所有权归孩子本人,与父母无关。父母作为监护人,仅享有代为保管的权利,而非所有权。

其次,父母处分孩子财产须以“维护被监护人利益”为前提。《民法典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,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,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。李女士虽辩称款项用于孩子,但其大额转账集中在离婚期间,且无法证明这些支出属于孩子的合理必要开支,已构成对孩子财产权的侵害。

最终,法院在扣除经核实的部分兴趣班学费等合理开支后,判令李女士返还22万元。

【三大误区亟待澄清】

此案判决纠正了长期以来许多家长存在的认知误区,明确了以下法律要点:

误区一:“孩子的钱就是家里的钱”

这是最常见的错误观念。法律上,压岁钱、红包等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,父母只是“代管人”,绝非“所有人”。将孩子的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、偿还个人债务或投资理财,均属于无权处分。

误区二:“我是监护人,怎么用孩子钱都行”

监护权不等于所有权。父母管理孩子财产,必须遵循“最有利于被监护人”的原则,仅限于孩子的教育、医疗、生活等与成长直接相关的支出。超出此范围的处分行为,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误区三:“离婚时孩子财产可以随意处置”

离婚是家庭结构变动的敏感时期,未成年人的财产最易受到侵害。此时,代管一方若恶意转移、挥霍孩子存款,另一方可依法起诉追回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会对离婚期间的大额、异常支取行为进行严格审查。

【如何合法管理孩子财产?】

为避免类似纠纷,家长应从以下方面规范管理孩子财产:

● 单独开户,专款专用:以孩子名义开立独立银行账户,仅存入压岁钱、礼金等,不与家庭共同财产混同。

支出留痕,仅限孩子:每一笔用于孩子的支出,如学费、医疗费、生活费等,都应保留发票、转账记录等凭证,确保用途清晰可查。

● 离婚对账,及时维权:离婚时,非抚养方有权要求核查孩子账户流水。若发现异常支取,可依法起诉要求返还。

● 大额处分,审慎为之:不得擅自以孩子名义进行大额转账、理财或抵押其财产,否则不仅可能被判返还,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
压岁钱承载着长辈对孩子的祝福与期许。父母作为监护人,应当妥善保管这笔财产,真正做到“取之于孩子、用之于孩子”。随意挪用不仅违背道德,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。

正如法官所言,监护人的“代管权”不等于“所有权”。尊重孩子的财产权利,既是对孩子权益的保护,也是法治精神的体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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