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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天闪婚花费34万,新娘却发来不雅照
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6-04-09 16:49:01点击:

恋爱节奏越来越快,“闪婚”已不再是新鲜事。但你能想象,从微信“摇一摇”相识到领证结婚,仅用了15天吗?

婚姻不是儿戏,法律虽然可以帮你追回钱财,但追不回那段被骗的感情和浪费的时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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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小伙网恋因一顿外卖15天闪婚 新婚小伙收到妻子手机发的不雅照

去年1月31日,张先生通过微信“摇一摇”结识了当地一名女子。见面当晚,女方主动请他吃了一顿外卖,这份“从未有过的小温暖”让张先生深受感动,当即认定对方是值得托付的人。随后两人关系迅速升温:3天见家长,半个月办理结婚登记,张先生先后支付1.1万元见面礼、18.8万元彩礼,加上6万元“三金”费用,累计花费高达34.5万元。

然而,婚礼当天下午,新娘以“出去买东西”为由离开后便彻底失联,张先生多次联系未果。几天后,他竟收到从妻子手机发来的一张她与他人的不雅照片。面对张先生的质问,女方辩解称照片是婚前拍摄,朋友趁她喝多时偷拿手机误发,并非婚内出轨;至于不回家,是因为自己有直播工作,还吐槽张先生不给房子钥匙、不主动联系。尽管女方表示“愿意继续过日子,你去哪我跟到哪”,但张先生已不再信任,认为对方涉嫌骗婚,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及花费。

【闪婚彩礼能否全额返还?】

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,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,张先生支付的34.5万元彩礼是否能要求返还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(2025年2月1日起施行)及相关司法实践,彩礼返还的关键并非“是否领证”,而是“是否形成稳定的夫妻共同生活”。

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,彩礼应酌情返还

司法解释明确规定,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,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本案中,张先生与妻子从相识到领证仅15天,婚礼当天下午女方即失联,双方既未共同居住,也未建立夫妻感情,甚至未实际孕育子女,完全符合“确未共同生活”的情形。参考2024年类似案例(郑某与吴某闪婚10天后女方失联,法院判决返还全部20万彩礼),法院通常会结合相处时间、彩礼用途、是否存在骗婚嫌疑等因素,支持彩礼返还请求。

【女方行为涉嫌“借婚姻索取财物”,可能构成骗婚】

从事件细节看,女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骗婚特征:快速建立关系、索要高额彩礼、婚后立即失联、事发后假意挽留却拒不退钱。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“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”,若法院认定女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借婚姻索取财物,不仅需全额返还彩礼,还可能涉嫌诈骗罪,承担刑事责任。张先生已报警且警方立案侦查,进一步增加了女方被认定为骗婚的可能性。

【不雅照可作为“感情破裂”证据,加速离婚进程】

尽管女方辩解照片是婚前拍摄,但该照片从她手机发出,足以证明其婚前存在不忠行为,可作为双方“感情确已破裂”的关键证据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,张先生以此为由起诉离婚,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其离婚请求。

【闪婚有风险,证据要保全】

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,“闪婚”看似浪漫,实则暗藏巨大的经济和人财两空的风险。

1. 彩礼转账要留名: 大额转账务必注明“彩礼”或“婚约彩礼”,避免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(赠与在特定情况下很难要回)。

2. 共同生活是核心: 法律保护彩礼的目的,是为了促成长期、稳定的共同生活。如果领证后对方拒绝共同居住,或者立即离开,这将是要求返还彩礼的有力证据。

3. 保留过错证据: 像本案中的不雅照、聊天记录、报警记录等,都是证明对方存在过错、要求损害赔偿的关键。

4. 警惕“闪婚”背后的经济目的: 如果对方相识即谈婚论嫁,且索要巨额财物,请务必保持警惕。

婚姻的本质是感情与责任的结合,而非金钱与欺骗的交易。张先生的遭遇虽令人唏嘘,但也提醒我们:法律永远站在真诚与正义的一边。无论骗婚者如何伪装,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。愿每个人都能在婚姻中保持清醒,用理性守护自己的幸福与财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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