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虚构父母病重去世骗款近百万,获刑十一年!
同学眼中的“孝子”,父母眼中的“好儿子”——背后却是一个靠编造“父母双亡”骗钱赌博的骗子。深圳男子贺某三年骗款近百万,近日获刑十一年。骗同学、骗父母,法律如何认定?

【#嗜赌男子虚构父母双亡骗同学近百万# 被判诈骗罪获刑11年】#男子嗜赌骗同学近百万又骗父母30万#
近日,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公布一案。男子贺某因沉迷网络赌博,自2019年起向多名同学编造“悲情”连续剧:先以生意被骗为由借款后,接连虚构父母手术、去世、买墓地等理由,谎称“卖房还债”。伪造房产证、银行余额截图,以拖还款,近三年内骗叶某60余万元、韦某20余万元、梁某10万余元、刘某3余万元、其双亲毕生积蓄30余万元。贺某失联后被捕,经查其父母健在,其名下也无房产。经宝安检方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罚一万元,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【法律解析:为什么是诈骗罪?量刑为何如此之重?】
在司法实践中,民间借贷与诈骗罪常常容易混淆。本案之所以被定性为诈骗罪,并且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核心法律要点:
1. 罪与非罪:为何不是普通借贷,而是诈骗?
诈骗罪的关键构成要件在于 “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” 与 “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。
虚构事实:贺某谎称父母生病、去世、需要买墓地,甚至伪造房产证。这些行为属于典型的虚构事实,导致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。
错误处分财产:被害人正是基于“老同学家里遭难”这种错误认识,才出于同情或信任交付了钱财。
非法占有目的:这是区分诈骗与普通借贷的核心。贺某将骗来的钱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这一非法或高风险活动,且没有任何还款意愿和能力。他在借钱时就没有打算归还,属于典型的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。
因此,贺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绝非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。
2. 量刑依据:十一年刑期是如何计算的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诈骗数额认定:在本案中,贺某诈骗同学及父母的总金额接近百万元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在绝大多数地区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,即应当认定为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量刑情节:贺某不仅诈骗数额达到了“特别巨大”的标准,而且其诈骗对象涉及多人(同学及近亲属),社会影响恶劣;同时,其将诈骗所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(赌博),属于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。
最终判决:法院综合考虑其诈骗数额、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,同时责令其退赔所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刑法对严重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。
【诈骗亲属的钱,是否构成犯罪?】
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。很多人认为“骗父母的钱不算偷”,或者家人之间应该谅解。但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。
根据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第四条:诈骗近亲属的财物,近亲属谅解的,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。但如果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,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。
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:
原则上可从宽:考虑到亲属关系,如果获得了谅解,通常不按犯罪处理,这是为了维护家庭伦理和社会稳定。
例外需追责:并非所有骗亲人的行为都能豁免。
在本案中,贺某虽然骗取了父母30余万元,但请注意,他的犯罪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。他不仅骗父母,还骗了多名同学。对于整个案件而言,其主观恶性深、犯罪数额大、社会影响恶劣。在这种情况下,司法机关对全案进行综合评价,认为“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”。虽然诈骗父母的情节在量刑时会酌情从宽考虑,但并不影响其整体诈骗罪名的成立。
【此类案件的警示与防范】
1. 警惕“情感绑架”式诈骗
本案中,贺某巧妙利用“亲情”“友情”“悲情”作为诈骗工具,极具迷惑性。提醒公众:
● 面对亲友突发重大变故的借款请求,务必核实信息真伪,可通过电话、视频、第三方了解等方式确认;
● 对于涉及大额资金的“紧急求助”,切勿轻信单方面说辞,保留转账记录、聊天证据;
● 涉及房产、医疗等重大事项,应要求查看**原始凭证或官方证明**。
2. 赌博是万恶之源,极易诱发次生犯罪
贺某的堕落轨迹典型:沉迷赌博→资金缺口→虚构事实骗钱→越陷越深。赌博不仅违法,更易引发诈骗、盗窃、高利贷等刑事犯罪。
● 公众应远离非法赌博,培养健康娱乐方式;
● 家庭与社会应加强对赌博行为的干预与心理疏导;
● 一旦发现身边人有赌博倾向,应及时劝阻并寻求专业帮助。
3. 法律不会纵容“熟人作案”
有人误以为“骗的是亲戚朋友,不算犯罪”。实则不然!诈骗罪不因被害人与行为人的关系而免责。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财物,无论对象是陌生人还是至亲,均构成犯罪。
【遭遇诈骗怎么办?】
若您或亲友遭遇类似诈骗,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1. 保存证据: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借条、虚假材料等全部保留;
2. 及时报警:向公安机关报案,提供详细线索;
3. 配合调查:协助警方调取银行流水、通讯记录等;
4. 民事追偿:在刑事判决后,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,主张赔偿损失;
5. 心理疏导:诈骗往往伴随情感创伤,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。
【法律是底线,诚信是根本】
贺某因一念之差,从赌徒沦为罪犯,不仅毁了自己人生,也彻底伤害了最信任他的人。莫因一时贪欲,践踏法律底线;莫因虚假悲情,辜负真挚情感。
法律从不姑息任何诈骗行为,无论其披着怎样的“情感外衣”。我们坚信,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

